关于开展“无锡市优秀资助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9-01 17:26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70/2017-00151
- 生成日期
- 2017-08-31
- 公开日期
- 2017-09-01
- 文件编号
- 锡教装资〔2017〕195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教育局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无锡市优秀资助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秉持资助育人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惠民、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创新资助工作方法,涌现出了一批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资助工作发展创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优秀资助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资助工作的精准度与实效性,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和保障教育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无锡市优秀资助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成绩显著;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获得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高度认可;
4. 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推荐候选人需要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正文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事迹真实,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行文要结构合理、语言流畅。事迹材料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本人的工作特点,充分反映候选人忠诚、担当、奉献、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
文章控制在1500字左右,正文用五号宋体字、行距20磅、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文章标题用三号宋体字加粗、单倍行距、段前24磅、段后12磅、居中;一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段前12磅、段后6磅,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中文字符;二级以下标题格式同正文。
四、组织评选
市教育装备和学生资助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拟评选出30名优秀资助工作者,颁发证书并进行宣传展示。
五、相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参与本次评选宣传活动。各市(县)、区要组织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申报工作,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申报工作以自愿为原则。
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于9月22日前,将优秀资助工作者事迹材料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反馈至市学生资助中心。邮件主题为“无锡市秀资助工作者+报送单位名称”,附件中材料以word保存,不用压缩,统一为“单位名称+候选人姓名”。
联系人:苏文瑜,联系电话:82733039,电子信箱:34499152@qq.com。
附件:“无锡市优秀资助工作者”候选人名单推荐汇总表.docx
无锡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