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6-08-09 16:17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6-00134
发文日期
2016-08-09
公开日期
2016-08-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决算,财务,会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收入决算表
  • 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市教育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负责市区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2.统筹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市区义务教育事业布局统筹,规划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协调部、省属高校与地方的有关工作。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经费使用管理、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市区学校基本建设;负责制订和实施市本级教育公共服务购买方案;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改革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和教育经费。

4.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编制全市普通高中、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管理全市学历教育考试考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负责全市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5.宏观管理全市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国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环保、人防、信息技术应用、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承办、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统筹全市教师市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教师管理工作。

7.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务。负责全市外籍教师聘请、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教育服务贸易和对口支援工作。

8.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建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

9.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相关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少先队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2.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

3.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

4.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收费和使用情况。

5.参与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审定工作。

6.调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指导各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组织教育督导科研活动和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考核。

8.负责有关教育工作的来信来访,并受理申诉。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财务合并建账,各项经费支出由市财政局全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教育局部门决算汇总包括无锡市教育局本级和直属院校、直属事业单位。

1.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无锡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少年宫、无锡市教育考试院、无锡市教育评估院、无锡市教育装备和学生资助中心、无锡教育电视台、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等8家。

2.直属院校:无锡市第一中学、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无锡市青山高级中学、无锡市第一女子中学、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江南中学、江苏省无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江苏省无锡师范附属太湖新城小学、无锡国际学校、无锡市实验幼儿园、无锡市阳光实验幼儿园、无锡市特殊教育学校、无锡市梁溪中学、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无锡技师学院、无锡市开放大学、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24所。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强大动力,狠抓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提升教育公平普惠和内涵质量水平,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教育重点改革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深化社会事业领域“管办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适应教育综合改革的形势要求,顺利完成深化教育“管办分离”改革工作,进一步调整职能职责,优化机构设置,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中小学教代会、学校理事会制度建设情况调研,推进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评选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我市入选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强化教育督导,出台《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方案》,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常态化建设,江阴市建成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先进县,锡山区高水平通过省县域教育装备专项督导评估。加强教育招考和评价机构建设,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评估院揭牌成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取消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和择校收费,优化中招志愿填报环节,精心组织实施中考、高考和各类教育考试,顺利实现“平安高考”、“平安中考”目标。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研究起草关于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举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活动,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奖补考评工作,指导有关民办学校提升办学管理水平。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市政府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等文件,依托在锡高校建立“无锡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组织实施44个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我市入选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入选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制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教育交流合作三年规划》,举办无锡—香港教育交流论坛、中英体育文化夏令营、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合作联盟成立大会等,开展教师赴海外培训和引智培训,组织学生赴海外修学,派出教师开展对外汉语教学,推进丹麦海外孔子学院建设,全市新增境外友好学校44所。教育信息化稳步推进,基本建成教师网络教学空间和学生网络学习空间,构建校长教师远程培训、学生网络竞赛等8个“智慧学习”应用平台,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超过1万堂,新增各类数字化课程资源1000多节,我市“智慧教育”、“名师微课”等项目参加全国教育信息化应用展览。

二是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召开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无锡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2015—2020年)》,加快提高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根据省监测结果,2014年我市综合得分86.3分,其中崇安、南长、锡山、滨湖综合得分超过90分。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研究起草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无锡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全市投入3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5所,25所幼儿园建成市优质园,新增5个市学前教育现代化镇(街道)。理顺0-3岁婴儿早期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早教机构登记注册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13亿元实施义务教育改薄项目,滨湖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建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计划,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教学工作会议,全市新增2所省四星级高中。加强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加强随班就读工作、送教上门服务,崇安区辅读学校新校区建成启用,7所学校入选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建设项目。职业教育加快创新发展,遴选建设一批重点专业群、精品课程资源、校企合作示范项目、职业教育创新课题,全市新增13个省品牌特色专业、5个省名师工作室、5个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技师学院、旅商高职、宜兴中专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验收,机电高职、汽车工程学校通过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验收。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整体引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来锡办学,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项目开工建设,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在锡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1080个、合作企业794家,15个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大力发展社会教育,无锡开放大学挂牌成立,宜兴市成为省首批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市新增12个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1个省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

三是教育内涵建设不断加强。推进学校优质特色发展,指导 “新优质学校”培育建设项目学校制定实施三年发展规划,推进初中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圆满完成直属院校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加快提升。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研究共同体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学科组建设,开展“主动参与式课堂有效学与教”实验,启动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我市5个项目入选省首批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新增4个省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培育15个省、市级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立中职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制度,举办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比赛、创新创业能力大赛,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获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我市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分获13块金牌、4块金牌好成绩。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主题活动,举办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文艺作品展演,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命名第二批“行知大学堂”社会实践基地,评选一批十佳小公民、文明风尚好少年、美德少年。羊尖中学被评为全国首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崇安区一项目入选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加强校外教育,10所学校入选全国“双有”活动基地学校,王选事迹陈列馆成为“九三学社全国传统教育基地”。完善家校合作育人体系,举办现代家庭教育论坛,出版《家庭教育关键词》(幼儿卷、小学卷)。关心下一代工作常态化建设有序推进,4名同志获评“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一批成果获省关爱工作创新奖。高标准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市教育局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教育系统一批单位和个人获表彰。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配合市人大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加快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编制《2014年无锡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报告》,开展校园篮球、棒垒球、乒乓球、轮滑等竞赛活动,成功承办全国啦啦操冠军赛并获一等奖17个,我市入选全国啦啦操实验城市、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干预实验基地。出台《关于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若干意见》,江阴市入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全市38所学校创建成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开展足球教师选聘培训、校园足球场建设、校园足球联赛等工作,成功举办全市校园足球冠军赛。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百灵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科学素养大赛、无线电测向比赛等活动,3所学校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总决赛,10名学生获首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提名奖)。

四是教育作风形象持续提升。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六查六看六整治”,聚焦“不严不实”问题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37项内部管理制度,开展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推动使用免费平台开展家校联系,推进基层学校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和机关作风效能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保持了教育系统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师德为重、廉洁从教”专题教育活动,实施市区中小学新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组织1.5万名中小学校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开展市教育名家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和首批市名师工作室考核,评选一批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教学能手、德育工作带头人,表彰市第六批名教师40名、名校长10名。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通过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天一中学沈茂德获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宜兴特校陈素琴被评为感动江苏十大最美特校教师,市一中陈博获省五一劳动奖章,江南大学陈卫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做好教育对口援助工作,我市教师赴延安、阿合奇支教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师生群众的充分认可。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出台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100元/生•年。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至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生•年,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均提高至2000元/生•年。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市共开工5.2万平方米、竣工3.7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新区新安实验小学《彩色危情启示录》入选全国百堂“消防安全示范课”,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开展“新优质学校校长系列访谈”、“学教育法、说教育事”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教育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评选一批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教育新闻奖,市教育局被评为“江苏省教育系统新媒体宣传综合力十强”单位,中央和省级媒体专题采访团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专题报道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无锡教育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是根据财政批复数据进行编制,相关表格可在“文件下载”查询。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 199957.61 万元,支出总计195738.54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199957.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3374.20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19030.19万元,为直属院校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66.32万元,为无锡技师学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7486.89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直属院校取得的除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69.73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直属院校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5127.04万元,主要为直属院校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政府采购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95738.5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5万元。

2.教育支出178383.23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8.16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09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2.32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10704.15万元。

9.其他支出67.51万元。

10.结余分配246.74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直属院校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9569.1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直属院校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本年收入合计19995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374.20万元,占86.71%;事业收入19030.19万元,占9.52%;经营收入66.32万元,占0.03%;其他收入7486.89万元,占3.7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本年支出合计19573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082.17万元,占66.97%;项目支出64590.06万元,占33%;经营支出66.32万元,占0.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177538.74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71782.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其中基本支出111918.45万元,占比65.15%;项目支出59864.51万元,占比34.85%。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1782.96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决算为25.75万元。

2.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决算为4.5万元。

(二)教育(类)

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9388.13万元。

2.普通教育。支出决算为51534.51万元。

3.职业教育。支出决算为57791.47万元。

4.广播电视教育。支出决算为5021.21万元。

5.特殊教育。支出决算为1488.74万元。

6.进修及培训。支出决算为1436.46万元。

7.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支出决算为26521.81万元。

8.其他教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620.68万元。

(三)科学技术(类)

基础研究。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1.83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4万元。

2.就业补助。支出决算为273.37万元。

3.抚恤。支出决算为67.53万元。

4.退役安置。支出决算为0.2万元。

5.残疾人事业。支出决算为12万元。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支出决算为5892.32万元。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类)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决算为8万元。

(八)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支出决算为10653.29万元。

(九)其他(类)

其他。支出决算为19.01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18.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39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2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8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18.45万元,项目支出59864.51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18.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39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2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22.96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5.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8.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63%;公务接待费支出39.1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75.18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0个,累计68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8.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08.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26辆。

3.公务接待费39.1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2.33万元。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7批次,112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8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69批次,3480人次。

无锡市教育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3.55万元。会议费主要为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约65次,参加会议2500人次。

无锡市教育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539.82万元。培训费主要为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4个,组织培训4万人次。主要为培训在职教师技能及教科研。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8.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3.5万元,主要是用于无锡市退休教师协会送温暖活动费用。

2.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万元,主要是用于全民健身活动费用。

3.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44万元,主要是用于无锡市少年宫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活动保障资金41万元和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的无锡市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补助3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75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53.6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4.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2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62.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6.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指高中学生学费、幼托管理费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无锡技师学院面向社会组织的培训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教育局、直属院校和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学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十四、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五、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二十一、“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5年度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微信公众号

微信

微博

微博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