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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6-02-18 16:23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6-00135
发文日期
2016-02-18
公开日期
2016-02-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预算,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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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负责市区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2)统筹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优化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市区义务教育事业布局统筹,规划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协调部、省属高校与地方的有关工作。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经费使用管理、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政策;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市区学校基本建设;负责制订和实施市本级教育公共服务购买方案;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改革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和教育经费。

(4)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学历教育和招生工作。编制全市普通高中、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管理全市学历教育考试考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有关教育考试;负责全市地方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5)宏观管理全市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国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环保、人防、信息技术应用、校外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承办、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统筹全市教师市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教师管理工作。

(7)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及港澳台事务。负责全市外籍教师聘请、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教育服务贸易和对口支援工作。

(8)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建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

(9)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相关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少先队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2)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

(3)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

(4)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收费和使用情况。

(5)参与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审定工作。

(6)调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指导各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组织教育督导科研活动和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考核。

(8)负责有关教育工作的来信来访,并受理申诉。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财务合并建账,各项经费支出由市财政局全额拨款。

 

(二)2016年度无锡市教育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贯彻创新理念,激发教育发展动力

科学部署教育事业发展。贯彻国家、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全市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科学部署推进未来五年教育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对照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实施重点攻坚,完善监测机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确保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把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治理格局,力争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减少对学校办学的行政干预,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推动中小学校制定完善《章程》,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校理事会制度建设,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加强教育评价机制建设,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依法加强教育督导,探索依托专业机构开展中小学校规范管理、教育质量评估考核工作。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制定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整体规划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推动逐步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等重大问题。做好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设立“无锡市功勋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优秀教师。筹建市级教师发展学院,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制定全市“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全面推进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抓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项目,深入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培养计划,遴选第二批市教育名家培养对象、市名师工作室,评选第七批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壮大教育领军人才队伍。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培养培训,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各项经费保障政策,加强教育费附加管理,做到足额拨付、规范使用,严禁截留、挪用和其他违规使用,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透明度。加大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推动中小学校用好管好教育经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教育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2.贯彻协调理念,健全现代教育体系

推进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认真实施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方案,指导各地坚持以常住人口为基准,科学规划和调整区域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严格规范教育设施配建管理,重点推进农村地区、城市新开发片区的教育资源建设。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改善相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申报建设首批江苏省现代化示范职业学校和特色职业学校, 推动基础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五年制高等职业学院,支持无锡技师学院加快建设高等职业院校。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积极创建省基础教育教育装备示范区县(市、区)。推进直属院校建设项目,加快市少年宫新宫项目建设,推进锡师附小新校区建成投用,年内力争完成开放大学远程教育大楼、实验幼儿园新园舍建设主体工程,推进三高中、六高中、旅游商贸、汽车工程、技师学院校舍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和报批工作。

提升发展基础教育。建立0—3岁婴儿早教管理网络,加强早教机构规范管理。新建、改扩建30所幼儿园,加快创建优质幼儿园,采取结对共建、建立发展共同体等方式推动相对薄弱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年内力争所有村园(新办园除外)全部达到省、市优质幼儿园标准。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出台《无锡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认定和扶持一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快完善幼儿园服务区划分,努力为辖区内户籍幼儿保障一个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额。完善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随机抽查制度,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和办园点。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工程,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年内力争90%以上的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深化中招制度改革,完善热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优化志愿填报环节,促进普通高中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贯彻落实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组织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体系,培育一批省、市级现代学徒制重点项目。实施新一轮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现代化品牌和特色专业、实训基地、校企合作示范组合、学生创新创业重点项目。贯彻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抓好学生、课程教学、招生、学籍、实习等重点领域管理,提高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推进无锡职教园资源共享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建立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提高职业教育开放办学水平。办好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比赛、创新大赛、创业能力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等系列活动,增强职业教育办学竞争力。

加快发展高等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提升、引进、新建、升格、合作办学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高全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深化无锡市与江南大学、东南大学、无锡太湖学院新一轮市校共建,支持江南大学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支持无锡太湖学院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应用型大学,支持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整体引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迁址无锡办学,支持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加快建设本科高校,支持相关职业院校探索建设混合所有制应用技术型高校,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一流大学在锡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鼓励在锡高校主动融入全市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政产学研合作,加强优势学科、品牌专业、科研平台建设,提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导向,加强无锡开放大学建设。完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评选一批市社区教育特色课程、优秀教材、品牌项目,力争所有市(县)区全部建成数字化终身学习平台,所有市(县)区、镇(街道)全部达到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继续办好全面终身学习活动周,大力开展城乡居民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扶持老年教育阵地建设,提高继续教育服务水平。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与应用,开展县域语言文字普及情况试点监测工作。

3.贯彻绿色理念,加快教育内涵发展

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转型。切实把提高质量的着力点放到学校内涵建设上,推动学校主动发展创新发展,围绕办学思想、教师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改革、管理结构和学校文化等六位一体实施路径,加快建设高品质学校。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围绕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加强小学内涵建设,遴选一批培育建设项目,打造课程资源多、文化品质美、品牌美誉好的小学教育阶段学校集群。实施初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快培育建设“新优质学校”。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计划,推进建设有影响力的示范性高中品牌。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强化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和学生社团建设,举行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行知大学堂”品牌建设,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大德育队伍专业化建设,评选一批市德育名师工作室、班主任新秀。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强化劳动教育,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推进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校合作育人水平。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关心下一代常态化建设,实现基层学校基本完成合格认定,提升教育系统关爱工作水平。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精心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以课程改革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开设校本课程,构建完善学校课程体系。推进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启动初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加强省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提高课程建设和实施水平。扎实推进教学改革,深化“有效教与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探索知识学习向能力培养转变,形成有效的教学策略和实施途径。大力加强教科研,推进教科研共同体建设,通过区域教研、网络教研、联片教研、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等多种研修方式,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监测结果的分析、诊断、考核运用,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干预,加快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建立中小学体育、美育工作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举办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承办全国啦啦操冠军赛,继续开展篮球、乒乓球、棒垒球等学生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推进第二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健全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打通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通道,提高校园足球普及发展和竞技水平。贯彻落实《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评定工作。推进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促进学生充分发展。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重视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开展青少年学生科学素养、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加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课堂教学、课程教材、实践平台、项目孵化等环节建设,办好全市职业院校创业能力大赛和职业教育创新大赛。

4.贯彻开放理念,拓展教育资源空间

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建立民办教育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推进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民办民工子女学校达标建设、项目奖补,强化民办学校依法规范管理,探索民办教育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机制,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拓展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海外友城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鼓励中小学校与境外学校友好结对。丰富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内涵,推进课程、教材、师资、教学和管理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提升职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水平,规范高中国际课程班管理,鼓励高中学校探索引进语言类课程,广泛开展教师海外培训、学生境外修学旅行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外籍教师任教比例,评选一批市教育国际交流示范学校。提升涉外教育服务水平,鼓励高职院校开展境外办学,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优化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服务,加大集群式推进孔子课堂和网上孔子课堂建设力度。

推进教育信息化。提升“三通两平台”建设水平,推进无线教育城域网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拓展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优质资源建设征集评比活动。优化无锡智慧教育云平台功能,完善中小学数字化实验室、网上题库等应用服务,推进网上名师工作室“名师智汇”、“名师微课”等智慧学习应用,创新师生使用网络学习空间的教与学模式。启动“智慧课堂”项目学校建设试点,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推进“学生金卡”工程试点,评选一批教育信息化示范项目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校园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5.贯彻共享理念,促进教育公平普惠

保障困难群体平等接受教育。适应居住证制度改革要求,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强化招生入学管理,优化入学接纳服务,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推进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加强“医教结合”实验和“送教上门”服务,提高特殊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学生资助力度,率先从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各项教育免费和资助政策。

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狠抓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常态治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严禁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实验班、创新班、基地班等各种名义违规招生,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或组织招收非毕业年级学生,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学校“择校”比例。严格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推动中小学校全面使用免费平台(工具)进行家校沟通,继续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强化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行为,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市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强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校园示范校建设。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机制,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和校舍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办好教育网络、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加强教育系统宣传干部、网评员和学校通讯员队伍建设,强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监控和分析,大力加强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教育“十三五”规划、教育重点工作成果,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基层做法经验和学校师生典型,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教育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做法成绩,努力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6.贯彻从严理念,抓好教育党建工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市(县)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对隶属镇(街道)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完善“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结合学校党员人数、办学规模及教育教学管理需要等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重视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完善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学校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坚持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完善党组织监督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党员、教职工定期评议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的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巾帼示范岗”创建、“百千济困助学”、学校团委书记培训活动,提高教育团工委、妇工委工作水平。

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重视选好主要负责人,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院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开展“群众满意好班子”创建活动,促进提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好党员发展年度计划,着力推行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的“双培”机制。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深入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和党员目标管理等活动,引导党组织围绕中心任务创先进,教育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建立实施“两个责任”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增强党性意识、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特别是对资金使用、招生考试、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的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建立健全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严厉惩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无锡市教育局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 内设机构:办公室(信息处)、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事与师资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社会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宣传群工处(德育处)、组织处、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督政处,督学处。

2. 直属事业单位: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无锡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少年宫、无锡市教育考试院、无锡市教育评估院、无锡市教育装备和学生资助中心、无锡教育电视台、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等8家。

3. 直属学校:无锡市第一中学、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江苏省梅村高级中学、无锡市第三高级中学、无锡市市北高级中学、无锡市青山高级中学、无锡市第一女子中学、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江南中学、江苏省无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江苏省无锡师范附属太湖新城小学、无锡国际学校、无锡市实验幼儿园、无锡市阳光实验幼儿园、无锡市特殊教育学校、无锡市梁溪中学、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无锡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无锡技师学院、无锡市开放大学、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24所。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本部门2016年以部门预算表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市本级全口径部门预算的通知》(锡财预[2016]8号)编制。其中人员经费按实有人数填报,运转性专项资金继续“零增长”。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可在“文件下载”查询。各表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年初预算批复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教育收费等)。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附件:2016年度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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