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06 10:1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9号
为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崇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16年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0名,其中初中15名,小学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2月20日前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20日后出生)。其中应届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20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20日后出生)。
3.户籍不限,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艺术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不限师范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艺术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以上学位不限师范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有在义务教育学校从事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的经历。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6年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有关说明:
1.本方案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的学生(含2015年以后获得境外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一年及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6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016年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详见《2016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崇安区教育局对报考本区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崇安区教育局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专业另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2016年3月5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笔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统一公布笔试(包括专业技能考查)成绩。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 2016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在2016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对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人事关系转崇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另行择业。
四、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33993。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崇安教育网
六、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崇安区纪委:0510—82735052
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纪委:0510—82706198
无锡市崇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2830996
七、附件
《2016年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崇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崇安区教育局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