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中小学体育特长生选拔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6-06-25 16:33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70/2026-00033
- 生成日期
- 2026-06-10
- 公开日期
- 2026-06-25
- 文件编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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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中小学体育特长生选拔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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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体旅游局),有关单位:
现将《无锡市中小学体育特长生选拔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无锡市中小学体育特长生选拔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体育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关于无锡市中小学体育特长生
选拔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体教融合,健全体育特长生选拔培养机制,突出足球人才培养,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推动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学校
1.招生学校应为“市队校办”项目学校、国家级体育特色学校(含分校)等经市教育局认定的具备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
2.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遴选建设一批足球后备人才学校,主要招收足球特长生,原则上市区布局小学20所、初中10所、高中3所,江阴市、宜兴市各布局小学6所、初中3所、高中1所,结合上级要求和办学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招生范围
1.小学阶段。小学阶段在教育部门主办、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联办的足球赛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非足球后备人才学校的学生,经市(县)区教育局、无锡市教育局逐级审核批准后,可转入足球后备人才学校。
2.小升初阶段。初中足球后备人才学校主要面向本区域小学足球后备人才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经无锡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招生范围。
3.中招阶段。市属、区属高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市(县)属高中面向本市(县)招收体育特长生,其中高中足球后备人才学校主要面向初中足球后备人才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经无锡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招生范围。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项目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特长生(含体育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市队校办”中的足球、篮球、排球(以下简称“三大球”)项目运动员、获得“三大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或其他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和符合条件的足球特长生,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不受特长生招生计划控比约束。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应保持连续性,满足学校体育特色发展需要。足球后备人才学校应每年招生,满足组队要求,每年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8人。
(二)招生项目
1.招生项目应为学校常年坚持、具有特色、成绩突出的传统项目,主要包括田径、球类、体操、水上或冰雪、中华传统体育和新兴体育等,重点支持足球等集体项目和其他国家鼓励发展的体育项目;招收足球特长生的学校必须为足球后备人才学校。
2.每所学校体育特长生申报项目类别原则上不超过3个,录取时各项目招生计划不得混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符合本市小升初和中考报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小学或初中阶段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门主办、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联办的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
2.获得教育部门主办、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联办的区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四名。
3.非教育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奖情况参照上述条件,并由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申报,经同意后上报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审核通过。
4.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5.在教育部门主办、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联办的足球赛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由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申报,经同意后报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获奖或证书项目须与报考项目一致。
(二)重点人才条件
1.经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批准的“市队校办”中的初中“三大球”项目队员。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证书项目与报考项目一致)。
3.符合条件的足球特长生。
四、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招生项目、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办法等,经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无锡市教育局审核批准通过后,招生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方案制定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资格审核
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自主报名,由招生学校开展报名资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报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并于专业测试前报无锡市教育局备案;初中毕业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报名申请,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展报名资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报所在市(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报无锡市教育局审核,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
(三)组织专业测试
升学(毕业)考试前组织体育特长生一次性专业测试,全面考查学生的体育技能水平和发展潜力,实行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一录取。小升初专业测试,内容标准由无锡市教育局制定,专业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中招专业测试,内容标准由无锡市教育局制定,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录取办法
(一)小升初体育特长生录取
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由招生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二)中招体育特长生录取
采用“专业测试+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对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入围的考生,按照志愿学校相关项目招生计划数由学业水平考试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上设置分配生招生名额的热门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当年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重点人才录取
1.“市队校办”中的“三大球”项目运动员,经市体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整队成建制升入高一学段相应“市队校办”项目学校。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初中毕业生,可按不低于当年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初中毕业生,可按不低于当年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获得国家健将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的初中毕业生,不设分数限制,可直接录取,具体录取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填报人数确定。
3.初中足球特长生可按不低于当年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足球特长生可按不低于当年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的足球特长生,不设分数限制,可直接录取,具体录取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填报人数确定。
六、培养与管理
坚持科学训练、全面发展、长期培养原则,对体育特长生按照“市队校办”和非“市队校办”两种类型实施分类培养。
(一)“市队校办”体育特长生培养
按照体育运动“市队校办”相关管理办法实施培养管理,学训并重、以训为主,“市队校办”足球队依托市、区两级青训中心等基地,建立系统分层的训练体系。
(二)非“市队校办”体育特长生培养
1.招生学校要与当年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逐一签订《体育特长生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教育教学、参训参赛、日常管理、奖惩退出、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招生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体育特长生培养管理制度,为每一名体育特长生建立发展档案,健全“文化学习—专业训练—赛事参与”的不同成长阶段三维评价;要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训练情况,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足球后备人才学校足球特长生培养
1.实施“校队校办”管理模式,原则上实施“三集中”:集中学校、集中班级、集中资源,每所招生学校应组建高水平校级足球运动队,加强梯队建设,保证人才培养的连续性。
2.招生学校应在足球特长生学习、训练、比赛三个方面提供系统化、专业化、可持续的支持保障,确保文化学习和专业训练共同提升,要优化文化课程安排,配备教育教学团队提供个性化学业辅导和成长指导;科学制定训练计划,配备专业教练团队,确保每天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小时;建立常态化赛事机制,赛训结合,以赛代练,提升实战经验和竞技水平。
七、工作要求
市、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及相关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为招生学校配备充足师资,加强场地建设,各相关学校在年度预算中设立体育特长生培养专项经费,其中足球特长生培养经费实施单列。严格落实训练安全教育、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救护保障,筑牢安全底线。招生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招生学校特长生培养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学校申报招收体育特长生的重要依据。
本指导意见所涉及招生工作,自2027年起施行。
无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