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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13:3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

  2022 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从1月22 日起放寒假,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4 日。如无特殊情况,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2022 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 日,如无特殊情况,秋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 2022 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47 号)、《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教育系统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锡防指学控组发〔2022〕1号)要求,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扎实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侵入教育系统风险,坚决守好校园防疫安全。

  假期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注重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学校要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寒假期间,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广大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锡、非必要不出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所在设区市。倡导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人员就地过年,减少出行尤其是跨省出行。严格实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教职工离锡须报批,学生离锡须报备。师生员工离锡返锡信息及时在无锡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登记。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做好每天的体温监测,通过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做好记录。在寒假学生返校前,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应急处置演练,查找疫情防控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辅导,对身心特殊学生心理关注。落实好《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切实控制考试难度,确保命题质量,不得超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积极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交流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反馈学生学业质量情况,指导家长正确看待考试,加强亲子交流,强化家校共育。

  各地各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鼓励各地各校围绕“五育并举”,实施寒假学生德育、体育、劳动教育等家庭作业,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各地各校可协同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当地社区等开展托管服务,以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培训机构加强巡查。严禁利用寒假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不得面向 3 至 6 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通过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全时段巡查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集中整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习等行为。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中小学寒假活动做出合理安排,重点突出思政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劳动体验、日常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社会实践等活动。围绕“文明无锡·温暖新春”主题,集中组织开展适合的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精神,引导家长积极响应国家大政方针,用好省、市网上家长学校微课资源,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

  做好假期内学生的“五项管理”工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注重引导家长做好孩子睡眠管理,督促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阅读健康读物。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流动、留守、离异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等困境儿童假期生活,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五、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基层党员冬训

  各地各校党组织要按照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评估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召开总结会议,会议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1月27日前;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在1月31日前完成。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工作要求,在寒假前后和寒假期间,组织党员采用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等专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于 4 月 15 日前报至市委教育工委宣传群工处。

  六、着力营造廉洁勤俭良好风尚

  各地各校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坚持勤俭过节,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推动移风易俗,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赌博和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严格家教家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推进正风肃纪,严防节日腐败。广大党员干部要恪守纪律规矩,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快递送礼、“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

  七、高度重视假期安全与和谐稳定

  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疫情防控、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造成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八、统筹安排及早谋划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在保证教师有充足休息时间前提下,集中开展教师培训。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看望帮扶支教教师、生活困难教师及干部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等。充分发挥一线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中小学校在开学前做好新学期课后服务各项准备,确保在开学第二周起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无锡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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