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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8-05-04 17:40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8-00114
发文日期
2018-04-27
公开日期
2018-05-04
文件编号
锡教德〔2018〕1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教师,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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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有关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有关职业学校:

  家庭是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以及道德品质发展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工作关系到学生的终身发展,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全市各地各校经过不断努力探索,家庭教育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家庭存在价值观念不清晰、认识水平不到位、教育理念有偏差等问题,导致在育人方面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象。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10号)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服务广大学生和家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新规律、新对策、新机制,不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高效衔接,共同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造就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的合理需要与个性需求,创设适合学生成长的必要条件和学习生活情景,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家长主体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点,尊重不同家庭的合理需求,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知识,提高自身修养和育人水平。

  (三)开放合作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家庭与学校、家庭与家庭、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多向联系,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注重科学引导,强化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1.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家长责任意识。各地各校要引导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主动承担家庭教育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孩子在不同年龄阶段的表现和成长特点,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尊重青少年儿童的合理需要和个性需求,创设适合孩子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学习情景;提升自身素养,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主动与学校、社会形成教育合力,避免缺教少护、只护不教、教而不当、重智轻德等现象发生,增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尊重成长规律,培养孩子的良好品格。各地各校要引导家长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孩子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让孩子按照教育规律,循序渐进地接受教育。学龄前儿童家长要为孩子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与活动环境,让他们在游戏中获取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不盲目跟风,不超前教孩子文化知识,不超前上各种特长培训班;小学生家长要教育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仪习惯,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课业负担、精神负担,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避免形成不问兴趣、盲目报班的风气,不做“虎妈”“狼爸”。同时,要做好示范榜样作用,合理使用手机和互联网,多花时间与孩子交流,多带孩子参加有益活动。督促孩子坚持体育锻炼,培养健康体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学会基本自救技能,鼓励参与劳动,提高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初中学生家长要特别重视孩子的青春期教育,要尊重孩子,多陪伴多沟通,要理解孩子身心特点,引导孩子学会感恩、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培养孩子积极的学业态度,指导孩子学会自主学习。对孩子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指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学会甄别是非,有健康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情感,合理使用网络和手机;高中(含中职)学生家长要引导孩子做好人生规划指导,进行价值观引领和理想前途教育,将青春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要关注孩子情绪,培养其积极心理,引导孩子勇于面对挫折和困难。要对孩子使用网络和手机进行引导和合理约束,对有沉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等状况,要主动配合学校进行疏导和教育。要对孩子开展责任担当教育,培养他们对自己前途,对家庭,对社会敢于担当、勇于奉献。

  3.营造良好环境,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努力成长为一个智慧型、技巧型家长,提升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威望,取得家庭教育的良好效果。要指导家长系统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孩子,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要指导家长努力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在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风尚方面保持较高水准,以身作则,行为示范,为孩子形成好思想、好习惯和好品格作保障。要指导家长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积极主动与学校沟通,关注孩子在校表现,了解孩子情况。同时,支持孩子参与适当的家庭劳动和社区服务、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融合。

  (二)创新育人载体,构建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体系

  1.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家庭教育的组织领导、培训、考核、评比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全年召开两次以上的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总校建设,切实加强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探索建立市级和区域级家庭教育研究和服务指导中心,切实有效为学校、家长、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师资培训内容,制定家庭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系列化、系统化、科学化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同时,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网上家长学校,大力拓展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为家长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提供便捷、个性化的指导服务。

  2.强化学校主阵地功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孩子与家长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以校长(园长)、分管校长(园长)、德育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德育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学校网站、微信等沟通渠道,交流分享家庭教育的经验与教训,共同商讨解决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情况计入教师工作量。

  3.丰富指导服务内容。各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特别是要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将优秀传统文化美德发扬光大,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教育品牌。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科学育人、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等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经验介绍,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要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研、研学旅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家校交流,推动构建良好家校关系。

  4.推动家长学校建设。各校要把家长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制订科学、规范、合理、实用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家长学校要做到“十有五落实”:有负责人、有牌子、有场地、有教师、有工作制度、有活动经费、有大纲教材、有活动指导手册、有实践活动、有成效评估,落实教学计划、落实课时数(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家长每年至少4课时的学习)、落实课程设置、落实常规管理、落实课题研究。此外,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各2次,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4次亲子实践活动。

  5. 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各校要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一校一章程”为抓手,普遍建立学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并逐步形成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网络。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工作章程,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立区级或社区家长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家庭教育指导中的协调、管理、指导作用,鼓励、支持家长委员会面向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组织优秀家长委员会工作案例评选,推广家长委员会在家庭教育中的经验做法。借助家长委员会平台组建家长志愿者或家长义工队伍,将一些有强烈愿望为学生服务的、有相对充裕时间和精力、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的家长招募到志愿者或义工队伍中。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做好家长志愿者、义工队伍管理,建立家长志愿制度建设,明确志愿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范围和时间,确定岗位招聘、报名及选用等程序。要通过家长志愿者、义工服务等活动,加深家长对学校教育理念的深刻体验,增加对学校工作的认可。

  (三)聚力协同推进,形成家庭教育指导的社会支持网络

  1.完善社区协同机制。各地各校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密切联系,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指导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派教师到街道、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各地要积极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五老”志愿者、优秀教师志愿者到学校和街道社区(村)做家庭教育指导讲座,配合乡镇、社区(村)办好校外教育辅导站,加强少年儿童的关爱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特殊困境儿童群体家庭教育的支持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

  3.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设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名师访谈、育儿交流、家教咨询等专题、专刊、专栏等,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知识,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育人合力的高度,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互动的教育网络,共同形成家庭教育合力。各校要将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机制,加大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化培养力度。依托培训组建一支专兼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骨干教师队伍,分学段、分年级、分层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研修,切实推进我市家庭教育指导者研训常态化。成立各级各类家庭教育讲师团,将在家庭教育方面学有所长的教育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有成功经验的家长、离退休老同志组织起来,承担培训家长和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师资的任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加大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探索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未成年人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推进教材建设。继续推广使用省编家长学校教材《家长必读》,提高使用率和普及率。鼓励各地各校依托本地、本校实际编写家庭教育教材,并推广使用。通过征集优秀家庭教育故事、家庭教育情景剧视频、家庭教育教学案例等,丰富教材内容,为家长学习提供资源。

  (四)加强科学研究。充分发挥相关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征集家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要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研究不断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和培训,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提升科学育儿能力。在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设定相关内容,推进家庭教育的实践、研究与成果转化。各地各校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家庭教育指导研究列入教科研内容,设立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定期研讨交流,形成一批高质量家庭教育研究成果。

  (五)加强激励评价。要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总校建设标准(试行)》,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示范校和优秀家长学校的评选,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本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中小学幼儿园要开展优秀家长等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各地要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范围及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和要求,提升家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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