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关于做好2018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8-04-17 16:24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8-00101
发文日期
2018-04-16
公开日期
2018-04-17
文件编号
锡教基〔2018〕1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招生,学生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8年无锡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幼儿园、事业单位,市属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公办园和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二、入园对象和报名办法

  1.幼儿入园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四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三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

  2.市区幼儿园招生于6月份进行,报名工作一般安排在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具有市区户籍或父母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区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到所在地的幼儿园报名。父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就业证明、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江苏省居住证等,向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各地和相关幼儿园视情安排。

  三、招生管理和相关要求

  1.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要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2.各地要全面推进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入园。要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带幼儿入园。

  3.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4.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认真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政府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其入园的实际问题。

  6.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登记注册、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并严肃查处。

  7.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江阴市、宜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参照本意见精神执行。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微信公众号

微信

微博

微博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