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切实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7 10:57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8-00067
发文日期
2018-03-27
公开日期
2018-03-27
文件编号
锡教规〔2018〕91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招生,学生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切实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省教育厅予以转发并提出了五点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地各校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影响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核心环节,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抓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回应群众关切,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各地要及时将《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向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向所有中小学传达,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抓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强化举措,规范招生。今年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巩固已有成绩,确保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更加规范有序。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政策,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二是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和公办特色学校招生,建立统一招生平台,规定申请学校数量,明确参加面谈人数,规范面谈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程序实施招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四是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阳光编班,出台市级均衡编班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制定均衡编班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民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应到招生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生源地招生计划。六是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杜绝“借读生”、“旁听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

  三、加强宣传,严格督查。各地各校要积极主动通过网络、微信、微博、报纸和张贴公告、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就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特别是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中小学校,要视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削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下半年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各地也要提前开展相关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局。

  苏教基函[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微信公众号

微信

微博

微博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