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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6-14 17:16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7-00120
发文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14
文件编号
锡教师〔2017〕13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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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15〕3号)精神,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通过开展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进一步丰富生成性课程资源,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

  三、竞赛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由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四、参赛作品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教学内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用于帮助其他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发展。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依据,自选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0分钟的微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本次微课比赛作品包含:主微视频、作品简介、作品缩略图以及作品创作说明(教学设计、学习指导、配套学习资料、制作技术介绍)等,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五、竞赛安排

  6月至8月,各地、各单位动员发动,学校组织教师制作、上传作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赛,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9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向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报送参赛作品,其中,江阴市、宜兴市、梁溪区各50件,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各30件,新吴区20件,各有关直属院校、市属各民办学校每校推荐1-2件。推荐的参赛作品,应学段合理,学科均衡,内容不重复。请各地、各单位将作品及报名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以书面材料和数据光盘形式报送至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远程教育部,地址:运河东路578号704室,联系人:顾乐沸、高进,联系电话:82820124,邮箱:wxdhjyg@163.com。

  10月至11月,组织集中展示和网上投票、专家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按照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教师,可认定市级培训10学时,计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专项学时。竞赛结束后,学时信息由市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录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1件。每件作品原则上署名1人,最多不超过2人。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盗用他人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每校最多推荐2件作品参赛。

  (二)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参赛作品向教师免费开放。赛事组织单位不向参赛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竞赛活动的优秀作品将在名师微课APP、无锡智慧教育平台予以展示。

  其他未尽事项将在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公布。

  附件:附件下载1-4.docx

        1.无锡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参赛作品要求

        2.无锡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评分标准

        3.无锡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参赛报名表

        4.无锡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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