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无锡市十佳小公民”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01 16:05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70/2017-00069
- 发文日期
- 2017-03-31
- 公开日期
- 2017-04-01
- 文件编号
- 锡教德〔2017〕7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科技、教育--教育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学校,学生,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无锡市十佳小公民”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和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妇联、团委,各有关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教育计划”,着力培养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三届“无锡市十佳小公民”推荐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小学4—6年级学生。
二、评选标准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小公民中倡导和坚持“五小”标准: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直属院校和市属民办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和推荐名额推荐候选人参加市级评选。名额如下:江阴市、宜兴市各7名,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各5名,滨湖区、新吴区各4名,有关直属院校和市属民办学校共3名。候选人推荐表及照片电子稿于4月18日前交或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网络展示。各地推荐的学生事迹于5月1日起至5月15日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和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进行展示。
3.电视展播。活动组委会根据推荐的学生事迹初评出20名候选人。20名候选人事迹在无锡教育电视台《七彩童年》栏目展播。
4.专家评审。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第十三届“无锡市十佳小公民”人选10位,“优秀小公民”人选10位。
5.颁奖宣传。第十三届“无锡市十佳小公民”先进事迹于5月20日至5月30日在无锡教育电视台《七彩童年》“十佳故事”专栏、无锡市教育局网站和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展出。“六一”儿童节前,主办单位举行第十三届“无锡市十佳小公民”颁奖仪式。
“无锡市十佳小公民”推荐评选活动是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特色项目和重要举措,各地各校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依据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为树立学习榜样,激励全市中小学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文明道德素质作出积极贡献。
活动组委会联系地址:无锡教育电视台综艺节目中心(运河东路578号),电子信箱:wxsjxgm@126.com,联系电话:85755220。
附件:第十三届“无锡市十佳小公民”候选人推荐表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