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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6-2020年无锡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17:13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6-00150
发文日期
2016-09-13
公开日期
2016-09-13
文件编号
锡教体〔2016〕20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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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下发2016-2020年无锡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和各区教育局、卫计局(委)、体育局、市场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中小学校,市属有关民办学校:

  为大力实施“健康中国2020战略”,按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的基本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1号)、省厅“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5)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我市2016-2020年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要求继续深化创建工作。

  附件:2016-2020年无锡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意见

  无 锡 市 教 育 局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无 锡 市 体 育 局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附件:

2016-2020年无锡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意见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不断完善和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有利于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自2006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目前我市已创成省级健康促进金奖学校32所,银奖学校151所,铜奖学校307所,有效提升了广大中小学师生的健康理念、有效改善了学校卫生设施和校园环境、有效推动了我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建立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良好的健康互动办学环境,有效实现全民基础健康。

  • 组织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爱卫办等部门统筹领导全市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请参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相关工作。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教师、校医、家长、社区成员参加的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展示符合学校实际的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章程,定期开展工作并有工作档案。

  • 创建目标

  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校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2015版)》要求,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建立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按要求设立符合标准的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校医、保健老师,培养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提高学校健康促进工作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力争到2020年,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7%和98%,全市省级健康促进学校铜奖学校达到85%,银奖学校达到40%,金奖学校达到15%。

  • 创建要求

  1、各校要对照《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2015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分为金奖学校、银奖学校、铜奖学校三个等第,采取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方式开展创建。省级统筹全省创建工作,对各市评选的金奖学校按比例进行抽检、复核和认定。市级负责本地区创建组织管理工作,评选认定银奖学校,推荐金奖学校。市(县)区级负责铜奖及市级学校的评选认定工作,并向市级推荐金、银奖学校。

  2、各校要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与管理章程,建立组织机构,将创建与管理工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列入学校年度工作和发展规划。学校正式启动创建工作当年即可申报市级健康促进学校;开展创建工作满1年后,方可申报铜奖学校;获得铜奖、银奖满2年方可申报高一层次奖牌学校。创建金奖(银奖)学校需要同时带动另一所学校共同创建银奖(铜奖)学校。

  3、申报学校是集团(总校)性质的(唯一法人),所属学校及分校应同步参加创建、统一认定。对因办学规模等短期内难以整改、全面创建确实困难的,可不做创建要求或单独制定创建标准。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认定权限、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审核认定工作,评审结果经公示后联合发文予以认定。需上级部门认定的,逐级汇总上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申报金奖学校一般不超过同批次银奖、铜奖学校总数的10%;申报银奖学校一般不超过同批次铜奖学校的20%。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金、银、铜奖学校按照10%-2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抽查不达标的,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对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奖牌学校,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撤销其称号;对拒不整改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问责。

  6、在创建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学校设施设备的采光、通风等是否符合健康要求。新改建学校和新配置的设施设备必须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等要求,已有设备设施不符合健康要求的,要积极整改;要特别重视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是否按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做到师资、课时、教材、教具、活动“五落实”等情况;要特别重视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要求。

  7、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市级广播电视大学和民办学校可自主确定是否参与创建。

  • 创建工作时间流程

  1、创建工作材料准备阶段:1—6月。各地各校按创建标准积极准备材料,完成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台账资料。

  2、创建工作自查自检阶段:7-10月。各地各校按标准要求进行自检自查,查漏补缺,积极准备迎检工作。

  3、市及市(县)区级创建工作检查评审阶段:11月。属自主认定的范围的,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计委等部门联合成立专家组,采取书面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组织评审。

  4、创建工作省级评审考核阶段:12月。省级金奖申报学校迎接省级部门及专家检查及评审。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各地各校按“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2015年版)”准备台账资料,并按“健康促进学校上报资料一览表”(附件3)要求上报材料。属自主认定范围的创建学校将申报材料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所属学校创建材料汇总打包后统一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纸质材料各申报单位留存备查。

  3、健康促进学校申报名单汇总表(附6)请各单位加盖公章后报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并同时提供电子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所属学校申报情况统一汇总后上报。

  4、每年6月20日为各地各校报送材料截止日。

  5、2016年的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高丽婷,联系电话:81827407,传真:81821828,邮箱:wxglt163@163.com。

 

  附:附件下载.doc

  1、无锡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计划任务表(2016-2020年)

  2、江苏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标准(2015年版)

  3、健康促进学校上报资料一览表

  4、无锡市健康促进学校申报表

  5、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省级评审申报表

  6、健康促进学校申报名单汇总表

  7、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创建计划任务推进表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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