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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22 16:59    来源: 无锡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6-00122
发文日期
2016-07-19
公开日期
2016-07-22
文件编号
锡教基〔2016〕16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科技、教育--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学校,学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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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建设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积极探索实施《指南》的有效方式,把《指南》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落实到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打造更高水平的学前教育,拟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园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园建设目标
  建设《指南》实验园的目的在于先行探索,积累形成贯彻落实《指南》的多种实施途径,为我市全面推进《指南》实施工作提供有益经验和范例。具体建设目标为:
  1.《指南》培训的有效方式。探索形成园外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专家讲授与深度参与相结合、研修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方式,建立培训制度,积累过程性资料,用案例等证实培训效果。
  2.《指南》实施与幼儿园活动组织。珍视游戏和生活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价值,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创设丰富的、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形成支持和满足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区域游戏活动、集体和小组教育活动组织方式。
  3.《指南》实施与教育质量管理。淡化结果、关注过程,坚持深入保教活动现场,以观察、谈话为基本方式,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作为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以管理推动质量提升。
  4.《指南》实施与家园合作。将家庭作为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本着尊重、平等、协同的原则,建立家园合作长效机制,形成家长支持、主动参与、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
  二、实验园工作要求
  (一)深入研究。实验园应从园所实际出发确定研究项目,制定具体可行的实验方案,扎实开展实验工作,使《指南》得到有效落实。特别要针对《指南》贯彻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行动研究,力求取得有益的经验和实践性突破。
  (二)打造特色。积极促进幼儿园在管理规范化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特色,努力建成管理规范、保教科学、特色鲜明、家长满意的学前教育典型。
  (三)示范辐射。发挥实验园的区域带动作用,整体推进本区域《指南》落实工作。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并在全市范围内加以推广。
  三、实验园建设名单
  经各地教育局推荐,《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建设名单为江阴市实验幼儿园、宜兴市实验幼儿园、无锡市爱尔艺术幼儿园、无锡市玉祁中心幼儿园、无锡市水秀实验幼儿园、无锡市侨谊幼儿园、无锡市新区实验幼儿园、无锡市实验幼儿园、无锡市机关幼儿园。
  希望各实验园根据建设要求,坚持以尊重幼儿发展为本,创设适宜的教育和生活环境,努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自由、健康成长。各实验园要认真制定实验方案,于9月20日前将实验方案交至无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惠君,电话:81821848,邮箱:994416681@qq.com。10月份市教育局将组织举办实验方案答辩评审会。2017年将组织专家对实验园实验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各实验园要在全市展示阶段性实验成果。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建设工作实行三年跟踪管理,市级教科研部门每学期要组织专家对实验园进行一次以上专业化诊断和指导。县级教科研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实验园,对实验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伴随性、参与式研究,带动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南》精神。
 
无锡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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