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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无锡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暨领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 17: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教师资格申请人:
  经评审,认定沈丽娜等1071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证材料。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非本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领证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
  3.领证地点: 无锡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地址: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A区前,电话:68789000。
  4.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全的,需补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否则无特殊原因将作不合格处理。
  (2)有体检项目需复检的(已电话通知),请务必于6月25日前去医院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领证,否则作不合格处理。
  (3)妊娠期申请人有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5.便民信息: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可委托EMS速递,短信告知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不必专程到中心,联系人:孟老师,电话:13771420222。
 
  附件: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一览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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